,欢迎光临!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请您留言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税代理 >> 做账报税 >> 2014年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

2014年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

2014-08-21 09:54:53 来源:http://www.caiwu12366.cn 浏览:2402
内容提要:2014年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2014年汇总),长沙世盟财税汇总提供

主要税种最新税率表(2014年8月长沙世盟财税整理:0731-85776149汇总)
税种 纳税对象 税率 简要说明
一、


一般纳税人  一般 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3%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的应税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3% 1.2009年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2%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7%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1】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提示2】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增值税=售价÷(1+17%)×17%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3%
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自产的货物,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5千瓦及以下) 6% 按6%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的,暂按简易办法计算。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4% 暂按4%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2.典当行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 除有形动产租赁外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6%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11%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 17%

低税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

3%

二、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5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7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36%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商业批发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含)以上的 250元/吨
(2)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以下的 220元/吨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比率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 240/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1.4元/升
(2)无铅汽油 1.0元/升
2、柴油 0.80元/升
3、石脑油 1.0元/升
4、溶剂油 1.0元/升
5、润滑油 1.0元/升
6、燃料油 0.8元/升
7、航空煤油 0.8元/升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征收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 10%生产环节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七)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20%
(八)游艇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小汽车 1、乘用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 1%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 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 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 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 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 2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二、汽车轮胎 3%
十三、摩托车 1、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下(含) 3%
2、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上 10%
十四、化妆品 30%
三、


1、第一部分 (1)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 3%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文化体育业
2、第二部分 (1)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 5%
(2)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金融保险业
3、第三部分 娱乐业 5%~20%
四、

关税种类 最惠国税率率

(1)WTO成员国
(2)最惠国待遇协定的国家和地区
(3)原产于我国境内
协定税率

我国参加的区域性贸易协定
特惠税率

签订有特殊优惠协定
普通税率(特批后可适用)

以上国家和地区以外的
关税配额税率


暂定税率

一定时期内可实行。
五、




税      
基本税率 25% 居民业和在境内设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三档优惠税率 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收入30万以下)
减按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减半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收入10万以下)
预提所得税税率 20%(实际征税时适用l0%税率) 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设立机构、场所但与所得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扣缴人代扣代缴)
六、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 不超过1500 3%
超过1500~4.5K的部分 10%
超过4.5K~9K的部分 20%
超过9K~3.5W的部分 25%
超过3.5W~5.5W的部分 30%
超过5.5W~8W的部分 35%
超过8W的部分 45%
2、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 不超过1.5W的部分 5%
超过1.5W~3W的部分 10%
超过3W~6W的部分 20%
超过6W~10W的部分 30%
超过10W的部分 35%
3、比例税率 20%

4、劳务报酬

(1)不超过20000,税率20%
(2)20000至50000,税率30%;
(3)50000元以上,税率40%
5、稿酬 14% 税率为20%,减征30%,故实际为14%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2007年8月15日居民储蓄利息税率,由20%调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
七、


1、从价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计算缴纳 1.20%

2、从租 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 12%

3、个人出租 2001.1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用于居住 暂减按4%

八、车船使用税 1、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80元~4500元/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2、商用车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辆) 600元/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400元/辆

3、载货车、专项作业车 按整备质量每吨 48元~96元/吨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4、摩托车 每辆 36元


5、船舶 按净吨位 3元~6元/吨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50%

6、游艇 按每米 600元~2000元/米 长度指游艇总长

九、


使

1、大城市 人口 50万以上 1.5~30元/每平方米 经济落后地区,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2、中等城市 20万~50万 1.2~24元/每平方米
3、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元/每平方米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每平方米
十、


1、原油 销售额的5%~10%

2、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3、煤炭 0.3~20元/吨 1、焦煤:每吨8-20元;
2、其他煤炭:每吨0.3-5元。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 1、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2、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 0.4~60元/吨 1、稀土矿:每吨0.4-60元;
2、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每吨0.4-30元。
7、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十一


负有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营业税(即“三税”)义务的纳税人(分所在地) 1、市区 7%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率。特点:⑴进口不征、出口不退;⑵代征代扣以代征代扣地的税率计算;⑶只以三税实纳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⑷纳税地点:油井所在地、经营地、代征代扣地、管道局所在地;(5)销售不动产、转产土地使用权应使用不动产所在地、土地所在地适用税率。
2、县、镇 5%
3、其他 1%

教育费附加 3%
十二


(一)、合同(具合同性质凭证) 1.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借款金额0.05‰ 万分之0.5
2.购销合同 购销额0.3‰ 万分之3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按承包金额0.3‰

4.技术合同 所载金额0.3‰

5.加工承揽 加工或承揽收入0.5‰ 万分之5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收取费用0.5‰ (承揽、设计、运输)
7.货物运输 收取运费0.5‰

8.财产租赁 按租赁金额1‰ 千分之1
9.仓储保管 收取保管费1‰ (租赁、保管、保险)
10.财产保险 保险费收入1‰

(二)、书据 11.产权转移书据 所载金额0.5‰

万分之5
(三)、账簿 12.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账簿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0.5‰
其他账簿 按件贴花5元
(四)、证照 13.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十三、契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3~5%

2.土地使用权出让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十四、土地增值税 超率累进 税率 扣除数
1、增值额≤50% 30% 0
2、50%<增值额≤100% 40% 5
3、100%<增值额≤200% 50% 15
4、200%<增值额 60% 35
十五、车辆购置税 汽车

10%

摩托车
电车
挂车
农用运输车
十六、耕地占用税 人均耕地 不超过1亩 10~50元/平方米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税率,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超过1亩不超过2亩 8~40元/平方米
超过2亩不超过3亩 6~30元/平方米
超过3亩以上 5~25元/平方米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赞助商链接

首页 - 工商注册 - 财税代理 - 行政审批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长沙世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工商代办,财税代理,商标注册服务  TCP/IP备案号:湘ICP备13008162号  
世盟-佳佳与您同在世盟-能能与您同在地址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  地址二:长沙市天心区暮镇龙湾国际社区  服务热线:0731-86908905、18975843296、18907490664、17775780894
长沙最专业的代理记账、工商税务年检、税务清算、理账服务,企业变更、转让、注销服务的企业。
我公司以职业财税经理人为核心团队,专为工业、商业、对外贸易、外资、高新技术、国际货运代理、餐饮业、旅游业、广告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软件开发等中小型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务顾问、涉税处理、工商服务、商标注册为一体的安全、经济、专业化服务。
我们的客户涵盖长沙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岳麓区、长沙县(星沙)等地。